河北经贸大学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
申请办法(2021年)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河北经贸大学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 16-35 周岁(统一以 2021 年 9 月 1 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 2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1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4 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210 分、HSKK(中级)60 分。
2.一学年研修生
2021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11 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70分,具有 HSKK 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 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 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3.一学期研修生
2021 年 9 月、2022 年 3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 HSK 成绩,同时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4.四周研修生
2021 年 7 月或 12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4 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 签证者。
汉语研修、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 HSK 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我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 10-15 人。
三、办理流程
2021 年 3 月 1 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需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
2.9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5 月 15 日;
3.12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9 月 15 日;
4.2022 年 3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11 月 15 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 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2021 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联系方式
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人:曲老师
电话:+86-311—87328955
传真: 0311-87655083
电子邮箱: admission11832@163.com
六、附件
1.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河北经贸大学
2021年3月
附件 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博士生标准为 1000元人民币/月,其他类奖学金生为 700 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 3000 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 3500 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 15 日(含 15 日)前到校注册者, 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 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 15 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 160 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 元人民币/年/人。
附件 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申请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体检合格证明(六个月内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六个月内有效)
6.个人简历与学习计划
7.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8.电子版证件照:(1)请将人员照片以护照号码命名;(2)照片参照格式: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 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说明:1、2、3、7项需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提交,4、5、6、8项需向我校电子邮箱(admission11832@163.com)发送电子版材料.
二、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三、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