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2026年)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提供的奖学金,用于具备招生资格的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来华学习。河北经贸大学参与执行该项目,可推荐招收优秀来华留学生来河北经贸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一、资助类别、期限、授课语言及专业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包括中文补习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硕士专业学习资助期限2-3年。

3.授课语言:中文

4. 招生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1

民商法学

3年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年

3

工商管理

3年

4

会计学

3年

5

应用经济学

3年

6

新闻传播学

3年

二、资助内容

1.免除学费和申请费

2.免除住宿费

3.生活费

4.综合医疗保险

(国际旅费需自理)

更多信息可查询CSC网站:

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学位者, 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3.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

五、申请流程

1 步:访问“留学中国”网站,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留学中国”网站链接: http://www.campuschina.org

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

2 步:录入申请人“个人资料”。点击【编辑个人资料】开始录入个人资料,逐项完成个人资料的录入,并验证保存。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 点击【完成】返回上一界面,开始录入个人申请信息。申请人须在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 方可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3 步: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

请选择“B 类”留学项目种类,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开始录入申请信息。

4 步:填写受理机构编号:11832”。

您的受理机构编号为:11832

“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两者彼此关联,均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申请人填写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所填写的代码代表的受理部门的名称:河北经贸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存在对应关系,如果填写错误,奖学金受理部门将无法收到在线申请信息。

5 步:填写“申请信息”。

完成上述操作后,录入“语言能力及学习计划”并上传“补充材料”,直至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及补充材料,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

6 步:申请一经提交,申请人将无法修改“个人资料”及“申请信息”。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销】撤回已提交申请, 并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

7 步: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申请表。

8 步:按照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

人请 http://www.campuschina.org/

备注:

注意:建议使用火狐或 IE 11 浏览器,如果使用 IE 浏览器,请去掉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申请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全部申请信息的填写。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6 年 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七、录取及报到

1.河北经贸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被推荐人,并于2026年3月23日前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未收到该通知书的申请人没有获得被推荐资格;

2.被推荐人须于2026年3月24日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再次补充完成申报,申请材料中须包含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河北经贸大学所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4.河北经贸大学在2026年7月前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表)等;

5.奖学金获得者将于2026年9月初报到入学,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完成报到,须事先征得我校同意,否则将作为自动放弃入学,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6.奖学金获得者报到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7.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每年一度的奖学金年度评审。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人:乔老师、王老师

电话:+86-311-87328911,+86-311-87328855

电子邮箱:admission11832@163.com

网址:https://ies.hueb.edu.cn/

CSC网址:http://www.campuschina.org/

                                        供稿:国际教育学院